南宁市人才创新创业政策一安居保障支持

()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给予在我市企事业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在邕首次购房补贴,ABCDE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2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

()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新引进南宁市(含中直、区直单位)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购买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予以补贴;购买家庭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予以补贴。

()人才公寓。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入住7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公寓,并按所属人才层次享受相关政策;团队中的青年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普通人才公寓。

()住房公积金贷款。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AB类人才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C类人才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倍。DE类人才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倍。

()生活补助。对新引进到《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内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最高给予25万元的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对新引进至《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以外的我市其他企事业用人单位的博士,最高可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对新入站的博士后一次性给予8万元(国内院校)10万元(境外院校)生活补贴。

()学费补偿。新引进至我市就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最高1.2万元/学年的学费补偿。

()子女教育。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或()孙子女要求在我市公办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根据家庭实际住址和教育资源情况协调就近入()学。

()医疗优诊。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医疗优诊服务,ABC类人才可享受24小时专人接诊和免费健康体检等服务。

()交通补贴。对区外、市外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南宁市成功求职(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的),按照区外高校每人1000元、市外区内高校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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